当前位置: 首页 >> 浏览信息
荆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二OO八年荆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jzjzy.gov.cn  发布日期:2009-06-07   来源:荆州市建管办

各县、市、区建设局、荆州开发区建设局,委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OO八年荆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书面总结,于7月5日前报我委建管科。联系人:崔红权,联系电话:8213901

    附:《二OO八年荆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二○○八年荆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08年荆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荆安监文[2008] 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二OO八年荆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荆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建委主任万必勤担任组长,市建委副主任黄星、市建委调研员徐启才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建管办、市市政园林局、市环卫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和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建管科,由建管科科长徐燕霞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安监站负责。

    二、活动主题
    按国家和省的要求,2008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形式
    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行统一部署,分级实施,活动分为市中心城区和县、市活动两部分。市中心城区由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县、市活动由各县、市建设局组织。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按照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所辖区的农房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工程,要根据本次检查中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督促其尽快整改处理,从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上,切实保证工程使用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对存在问题的在建工程,要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四、市中心城区活动安排
    6月1日 在主干道和主要建筑工地、供水、供气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悬挂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标语,营造活动氛围。

    6月5日 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组织开展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活动,宣传《荆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月5日至6月10日 组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观摩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6月8日 参加全市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普及建设工程及燃气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回答市民咨询等。

    6月11日至6月15日 开展全市建筑工程、燃气、供水、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市政和环卫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现场项目达标情况、以及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行各自安全职责情况。

    6月15至6月20日 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筑业重点清查达不到省建设厅规定的三条标准的物料提升机。市政公用行业检查燃气、供水竣工运行的情况重点排查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月25日 组织全市资料员进行安全保障体系资料的收集和分类整理的专项培训。
    6月中旬 迎接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2006年度及2007年度重点监控企业及其承建的施工现场。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安全预案演练,对大型燃气设备进行抽查。

    6月下旬 市建委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7月1—7月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