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荆州开发区建设局,委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和市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制定了《荆州市200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并请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我委反映。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荆州市200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遏制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现制定我市200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重、特大事故的上升势头;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事故。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县、市、区同市建委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专项治理内容 根据近年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的实际情况,确定今年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是“模板支撑体系失稳、高空坠落、现场文明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倒塌和触电”五个方面。
(一)开展防模板支撑体系失稳专项整治。 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撑于楼板的立柱应根据计算确定设置两层或多层立杆,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严禁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为保持立柱稳定,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鼓励使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 2、工程项目要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由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字批准。对于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体系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的模板支撑系统,还要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3、施工企业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模板上的施工荷载和装拆模等方面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施工。 4、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本人签字,未经教育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进一步开展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防高空坠落专项治理,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在做好首层满铺脚手板的前提下,做到作业层脚手板满铺和每两层悬挂安全平网。 2、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操作平台,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同时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及时还原。
(三)全面开展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整治。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工地必须实行围墙全封闭,围档高度、样式和门楼放置必须符合标准图集要求。 2、工地场内道路必须硬化,路面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3、工地开工应按标准图要求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
(四)深入开展防起重设备倒塌的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物料提升机的达标整治活动,对现场达不到省厅《关于开展物料提升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95)号文件标准要求的物料提升机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已安装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2、认真做好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从事建筑起重设备的单位有安装资质,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有操作证书,从源头控制安装、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事故。 3、严格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6号令)要求做好设备的产权备案、检测、使用登记等环节的各项工作。
(五)继续开展施工用电的专项整治工作。 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在落实好“三相五线制”的前提下,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要切实落实“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工作,要求每台施工设备、机具都配有专用的开关箱,同时配备相应的漏电保护器。 2、配电箱必须使用标准化配电箱,并按要求进行固定并安装好门、锁,禁止使用木质配电箱。 3、施工现场必须架设专用保护零线,专用保护零线必须单独敷设,不作他用,并按要求与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用多股铜线进行可靠连接。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实施,时间为4月到12月。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30日)。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落实人员,组织摸底,查清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施工企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动员,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为专项治理检查阶段(4月30日—10月31日)。组织人员对各企业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和企业将按要求列入年度重点监控企业和重点监控现场,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第三阶段为专项治理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
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建筑工地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和治理办法,制定相应对策,实行长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布置,要针对县、市、区实际情况,细化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活动的开展,组织督促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要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的治理,尽快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