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三环万通汽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经查明,荆州市三环万通汽车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4日,在荆州大道进行建设的荆州市三环万通汽车销售大厅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的事实,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七款规定,市建委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处罚,并已执行。
200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