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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通副省长和李德炳厅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www.jzjzy.gov.cn  发布日期:2010-01-20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鄂建[2010]6号

各市、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现将张通副省长和李德炳厅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元月二十日       

 

 主题词:领导讲话   住房城乡建设   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元月20日印发

坚持“四个优先”  实施“七项工程”
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李德炳同志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一○年元月八日)

同志们: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张通副省长在百忙中亲临会议,各市、州、林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我们深受鼓舞。张通副省长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抢抓发展机遇,去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2009年是我们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但也是我省城乡基础设施投入最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力度最大、市政设施水平提高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对复杂变化,抢抓发展机遇,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城乡统筹,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和压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以住房保障为首要职责,努力促进“住有所居”
    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加快。去年全省新开工廉租住房项目146个,建筑面积243万m2,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7.2万户,其中新增实物配租5.08万户,新增租赁补贴12.12万户,总投资32.53亿元。目前,全省廉租住房保障累计达到26.46万户。各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服务性收费达40多项,为住房保障工作的强力推进奠定了基础。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得到改进和规范。据初步统计,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开工328.05万平方米,竣工267.17万平方米,解决了3.0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继2008年各地对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规范后,去年武汉市又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将领导体制调整为“市区联手,以区为主”,并对中介机构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
    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启动棚户区改造25个,面积63万m2,武汉市青山区桃园、凤凰山片棚户区、黄石大冶铁矿工矿棚户区、丹江口库区土坯房棚户区等改造项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农户档案电子信息率100%,竣工率100%,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2.36万户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和住房消费的作用增强。全省住房公积金账户数达到375万户,净增6万户,实现归集160亿元,贷款115亿元,累计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近8亿元,通过贷款支持6万户职工解决了住房问题。
    (二)以城乡统筹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
    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深入。区域规划编制与研究取得新的进展。在全面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完成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深化和启动了《长江经济带城镇布局规划》、《汉江流域城镇发展研究》、《武汉新港空间发展规划》、《汉江中下游村镇布局与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等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城乡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稳步推进。仙桃市、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通过评审,随州、黄冈、荆门等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修改)、审查或报批工作已完成。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生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专业规划数量和质量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武汉城市总体规划》被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授予“全球杰出贡献奖”。落实住建部与省政府合作备忘录的项目,先后争取中央投资和补助资金40多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节能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市州政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
    严格规划管理基本制度。在武汉、黄石、赤壁等城市开展了基于“一书两证”行政许可数据分析的城乡规划实施报告制度试点。认真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专项治理和突出问题排查,查处违法违规调整项目315项,补交规费和罚款1.6亿元,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国家两部的充分肯定。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修订了“楚天杯”创建《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建立年度考核指标季报和不定期检查制度,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各地以“楚天杯”创建为抓手,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一大批功能性、生态性基础设施相继建成。预计全年新(改、扩)建城市道路665.7公里、城市桥梁38座、排水管网660公里、供水管网450公里、燃气管道600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9%,绿地率达到31.5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98m2。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428亿元,城市功能得以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组织完成了省级风景名胜区三年综合整治考核验收。评比命名省级园林城市(县城)10个、省级园林式单位70家、园林绿化优质工程37项。
    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在抓基层、打基础、促长效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注重城市管理体制研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省城市管理和队伍建设水平较过去有了长足进步。按照“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规范化”的要求,在襄樊、咸宁等地进行了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全省6个城市的城管机构确定为政府工作部门。
    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730个建制镇基本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任务,207个乡集镇有195个完成规划编制任务,2.6万个建制村有1.5万个编制了村庄规划。全年完成村庄整治项目投资13.2亿元,完成了220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仙洪试验区、鄂州城乡一体化、省级旅游名镇和旅游名村创建工作、南水北调移民新村建设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全年新建成污水处理厂49座,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年新建成并通过省级无害化评定垃圾处理场6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较上年提升近13个百分点。全省累计处理污水94962万m3,COD削减16.88万吨,预计占全省新增COD削减总量的50%以上,分别较上年增加16.7%和26%。
    建筑节能工作扎实开展。省人大颁布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启动,省级和武汉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成并运行。和法国开发署历时三年完成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资机制研究,并召开了国际研讨会。各市州城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99.7%,竣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2.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向规模化发展,全省新增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718.9万m2,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6.94兆瓦,地源热泵建筑应用56万m2。
    “禁实”、“禁现”成效明显。列入国家第三批限时“禁实”的8个城市城区“禁实”率达到100%。新型墙材应用占墙材总量比例较3年前增加了一倍,达到70%。水泥散装率达到42%。各市州主要城区商品混凝土得到全面推广使用。
    (四)以壮大产业为载体,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贡献
    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去年我省房地产业发展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预计全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161亿元,同比增长30%,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到15.3%。在投资上升的同时,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住房投资增长较快,90平方米以下住房完成投资占住宅投资的28.2%,同比增长142.5%。黄石市宏维山水名城顺利通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验收,武汉市长城•坐标城、华清园和万科高尔夫城市花园三期等项目获得了2009年国家“广厦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信贷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了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继续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预计全省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25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
    建筑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建筑业企业规模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预计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实现增加值650亿元,上缴税收120亿元。16家建筑企业入选湖北百强企业,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支柱产业地位日益突出。建筑企业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省外、境外市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境外市场完成产值23亿美元。
    勘察设计业发展加快。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 294.69亿元,比上年增长19.45%,其中工程勘察收入在全国排名第一。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编制并发布了建筑节能、园林绿化等工程消耗量定额和统一基价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武汉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
    (五)以保安全保稳定为重点,不断提升行业形象
    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组织开展了城市供水水质专项调查和全省燃气设施运行安全、供水单位消毒剂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查处各种安全隐患5611处,保障了城市供气、供水安全。继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节约用水,评定节水型企业(单位)50个。加强对城市在建桥涵、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强化城建档案信息化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中小城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面开展了“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8%,死亡人数下降38.2%,实现了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提升。首次组织了全省工程监理专项检查,推进全省工程质量再上新水平。一批工程获“鲁班奖”、国优奖和省优奖,一批施工现场被评为全国 “AAA”级安全标准化现场和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一批工法被审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工法,一批省级地方标准定额及标准设计图集已经颁布。
    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和谐稳定。各地认真开展拆迁矛盾纠纷和积案排查化解活动,探索合理化补偿机制,加大还建安置力度,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维护农民工权益,认真做好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有效防治了建筑领域发生新欠行为。净化施工环境,积极组织平安建筑工地、平安住宅小区创建活动。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制定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规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三公一金”专项治理效果明显。
    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结合实际,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厅机关认真开展以“忠于职守、服务人民”为主题的实践交流,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和能力素质的提高。按照“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由75项缩减为25项,减少三分之二,行政审批时间在原法定期限的基础上缩减了三分之一,实施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并不断完善“重点工程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受到社会好评。
    灾后重建对口支援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国60周年成就筹展工作、对外宣传工作也都取得了突出成绩,行业工会工作、老干部服务工作在维护稳定、服务中心工作上也做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的一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改善民生工作任务繁重。据统计,我省的廉租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的任务都在40万户以上,任务重,时间紧,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二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还存在体制机制性障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机构设置不尽相同,协调难度较大。一些地方村镇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差距继续拉大,与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镇化的要求不相适应,村镇建设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着无机构、无人员、无保障的问题。三是房价上涨需要高度警惕。去年7月份以来,全省房价虽在6月份的基础上有所回落并趋于稳定,但有的城市房价上涨较快,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四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全省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县城)还有19个,垃圾处理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的城市(县城)还有55个。五是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有待深化。城建投融资渠道狭窄,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比重不高,影响了建设事业活力的焕发。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坚持“四个优先”,切实把握工作的基本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把握工作基本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落实力度,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一)坚持发展优先,始终把推动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发展是永恒的主题。我们要保持强烈的进取意识,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今年,中央继续坚持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继续充实完善保增长、扩内需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这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来说是大投资、大建设、大发展的机遇。我们要牢牢把握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面临的有利形势,充分认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促增长、保民生中肩负的重要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面对当前日益繁重的工作局面和人民群众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更高要求,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努力创新思路和方法,认真破解发展难题,切实转变增长方式,重视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循环经济中求发展,促进城乡建设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民生优先,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把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不懈追求,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让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时,既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又要综合考虑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和重大建设项目上马时,一定要让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在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时,要充分比对工作方案,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坚持服务优先,始终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们上为各级政府决策服务,下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务,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至关重要。要从领导做起,从机关做起,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努力提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水平。要大兴学习之风,努力构建学习型系统,通过学习了解最新的政策、最新的理论和最先进的工作方法,更新发展观念,让我们在工作中少走弯路,不走岔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住房城乡建设涵盖的内容也更加广泛,公共租赁房建设与管理、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新任务不断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我们必须适应形势要求,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不说空话,多干实事,埋头苦干,抓出成效。
    (四)坚持效率优先,始终把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作为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落后找理由,以先进为标杆,奋发进取,争创一流。凡是有利于发展的事情,要闻风而动,只争朝夕,特事特办,快事快办,定下的事情就要抓紧落实,部署的任务就要一抓到底。要通过学先进、树新风,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和奖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在加快城乡建设发展速度的同时,要特别重视提高城乡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注重前瞻性和可持续性,避免盲目建设、无序建设和重复建设。住房城乡建设涉及面广,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勇于面对矛盾,善于破解难题,长于与各方面沟通,为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建设系统的各个工作部门,要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协调意识和奉献意识,树立“一盘棋”、“一家人”的思想,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实施“七项工程”,全力做好2010年各项工作
    根据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2010年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统筹为主线,以住房保障为重点,以促进和谐为目标,奋力实施“七大工程”,全面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实施安居工程——加大住房保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继续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按照我省三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今年要实现新增实物配租3.8万户,新增租赁补贴11万户。一是要确保2009年结转的廉租住房项目今年基本竣工,向国家新申报的项目上半年要开工并加快建设进度。要加强对中央投资补助资金的监管,严格规范使用范围,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地方债券要优先用于廉租房建设,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廉租房建设成本。要加强监管,保证廉租房建设工程质量,把中央关注弱势群体的好事办好。二是要加大利用中央租赁补贴资金结余部分收购、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力度,力争全年收购、改建、租赁廉租住房1万套。三是要深入基层,搞好政策宣传和调查研究,继续做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步伐。用三至五年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的又一重大部署。据初步摸底,我省现有700多个棚户区,住户为48万户,其中低收入家庭约30万户。棚户区改造既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又能提升城市功能,是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的很好结合点。今年是棚户区改造全面启动之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满怀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按照李克强副总理“五个确保”的要求抓好落实。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订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加大税费政策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土地供应和妥善安置补偿等各项政策措施;三是迅速启动一批改造项目,抓住国家相关政策出台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解决我省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今年的任务和国家补助资金即将下达,我们要认真落实到位。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督管理。要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真正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是严格准入管理。研究和改进公示程序,不仅要在申请人居住所在地和单位公示,还要在其共同申请人居住所在地和工作单位公示,确保申请、审批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对困难企业集资合作建房的管理。二是严格建设管理。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严管面积标准和工程质量,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三是严格售后管理。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空置的巡查力度,对擅自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收回或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取消其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积极探索改善城镇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一是继续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做好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二是支持黄石等城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探索解决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等“新生代”、“夹心层”群体的“住有所居”问题;三是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用人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条件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积极探索集中建设农民工公寓。
    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确保5万户争取8万户。要总结推广去年改造工作的经验,立足于早,年内建成、年内分配、年内入住。一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既要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又要搞好规划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二是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农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防止大拆大建。三是坚持规范操作,严格资金管理。在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批准等工作环节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接收社会监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拨付采取“统一算账、分期拨付、以奖代补、验收结账、直达农户”的办法,实行转账管理、凭卡救助,防止挤占、挪用、浪费,确保专款专用。
    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一是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到更多的城镇职工;二是制订实施面向中低收入家庭贷款的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保障和住房改善的支持作用;三是加强网点建设和内部管理,控制管理成本支出,大力提高增值收益水平,为廉租房建设提供更多的补充资金;四是进一步理顺机构管理体制,严格风险管理,着力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保障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
    (二)实施统筹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城镇化进程
    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推进城镇化,规划是先导。要加强城镇化与城乡建设规划研究,深化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立足科学发展,围绕“两圈一带”,组织编制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有关汇报和提交审议的各项工作。启动《湖北省城镇化和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完成《武汉城市圈武鄂黄空间一体化规划》、《湖北省“十二五”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全部乡集镇、村庄规划编制。总结推广鄂州、仙桃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和宜都城乡统筹规划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制定完善与《城乡规划法》相适应的有关行政许可、公开公示、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继续抓好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专项治理,确保规划正确实施。继续落实住建部与省政府签定的合作备忘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内容,争取国家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更大支持和政策倾斜。
    继续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加强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特别是对市民关注、影响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要集中财力,优先安排,抓紧建设,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当年投资完成600亿元以上。着力抓好城市尤其是贫困县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步伐,全年新(改、扩)建供水管网超过500公里。高标准、高起点加强城市道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全年新(改、扩)建道路超过600公里。加快城市路灯和景观照明灯具改造步伐,加大对包括LED灯在内的节能型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全省城镇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库。稳步推进武汉城市圈和各区域内重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取得经验,带动和促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和仙洪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要把加强园林绿化建设作为改善城市环境的有效手段,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活动,促进城市环境面貌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景区建设,开展新一轮环境整治,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武汉、宜昌、襄樊、黄石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建设,确保2010年通过国家验收。
    着力抓好中心镇建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结合我省近年来的工作实际,以中心镇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心镇的辐射与带动作用,是全面推进城镇化的有效途径。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小城市的规模和建设标准,精心抓好中心镇规划编制工作。二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抓紧启动一批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心镇可以建立独立的融资平台,也可以引导城市投融资平台向中心镇延伸,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取BT方式参与中心镇建设。三要按照“统筹协调、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机构完善、监管到位”的要求,强化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将城乡管理机构延伸到乡镇,服务城镇,方便群众。
    深入推进以“百镇千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以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目标,深化“百镇千村”建设,开展村庄整治的村达到2000个以上。列入全省整县整镇推进环境整治试点的县市区和建制镇所属村要全部达到村庄整治要求。推进仙洪试验区735个村基本达到《湖北省村庄整治评价标准》的要求。完成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县500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支持88个新农村试点乡镇和鄂州100个村逐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总结推广英山县农房建设经验,把改善住房条件和美化环境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建设“宜居村庄”活动。实施环“一江两山”生态景观建设工程,重点抓好两个示范路段和一批特色村落的民居特色改造。列入全省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的10个县(市、区)和4个镇,力争所有建制村基本达到村庄整治要求。抓住汉江中下游流域内大建设的机遇,探索重点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机制,科学规划,综合整治,将流域建设成为文明富裕的城乡集群带。
    (三)实施绿色工程——坚持绿色发展,推进“两型”城乡建设
    努力建设低碳城市。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对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来讲,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住房、绿化、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以节约能源、减少排放为目标,积极转变基础设施发展方式,努力建设低碳城市,实现绿色建设和绿色发展。充分利用山水资源丰富、风景名胜密集、分布相对均衡的优势,探索有利于低碳发展的城乡结构体系。以“低排放、高能效、高效率”的要求进行低碳城市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推广紧凑节地的发展模式,促进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中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引导和强化居民住房低碳消费的理念,促进房地产业绿色发展,提高住房建设“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的水平和效益。转变园林绿化方式,研究和推广应用更具效益的植物物种和配置结构,充分利用城市绿化吸附污染物,降低热岛效应。
    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全省市州设计阶段节能执行率要达到100%,竣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5%。县城全面“禁实”,发展散装水泥3000万吨,预拌混凝土1500万m3。要强化规划阶段的节能控制,完善建筑节能规划审查制度。抓好设计、施工环节的监管,防止节能设计随意变更,确保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不断扩大应用规模和水平,武汉、襄樊、钟祥、鹤峰4个市、县要按照国家示范城市(县)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信息公示,通过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加强购房合同节能信息管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发展节能型门窗、建筑遮阳技术和墙体自保温体系,加快建筑节能产业化进程。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禁实”、“禁现”目标实现。
    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0年,全省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8%,其中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以空白县市为重点,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32座,确保建成19座。运行效率低、削减率低的县市,要以国家对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实施以奖代补为契机,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提高征收率,保障运营经费。强化运营监管,提高运行效率。继续坚持和落实目标责任、约谈和问责等六项制度,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60%,其中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对09年前国家拉动内需的15个项目,要下定决心、克难求进,确保年内建成投运;对通过招商引资的10个大型垃圾处理项目,要采取强力措施,加强合同监管,加快建设速度,年内竣工投产一批;对建成或基本建成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及时组织评估,尽快形成无害化处理能力。武汉、黄石、潜江3市要按照国家三部委有关要求,如期完成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任务。
    (四)实施创优工程——完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楚天杯”创建活动
    完善“楚天杯”创建工作机制。“楚天杯”创建是我省整体推进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载体和抓手,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行业各个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努力。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谋划、协调和落实创建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协调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创建合力。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将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做到层层有目标,行行有要求,人人有责任,并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检查督办制度,定期组织对各项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特别是对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重要事项,要加大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圆满完成。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创新城乡建设投融资体制。继续做好中央政府投资争取工作,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倾斜力度,发挥公共财政在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以及建筑节能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更多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和服务标准。统筹运作城镇土地资产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实现滚动增值。积极推动银政银企合作,充分利用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开发性金融合作机遇,协调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城建项目的贷款。扩大融资创新力度,鼓励支持城建企业资产重组、发行建设债券和上市工作,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渠道畅通、支持有力的住房城乡建设投融资新体制。
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机制。城市管理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城市。要以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为中心,切实抓好城管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检查评价标准,做到规范化运作和管理。认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按照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规范化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吸引市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不断提高城管执法水平。
    (五)实施成长工程——大力培植产业,不断增强行业发展实力
    保持房地产业平稳较快发展。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和推动小城镇房地产市场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拉动经济增长和实现“住有所居”的积极作用。一是适应当地居民自住需求,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与供应。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执行力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对投机、投资性购房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和引导,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二是扶持和引导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小城镇房地产市场发展。继续做好仙洪试验区试点镇建设工作,发挥其对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引导示范作用。三是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加大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四是积极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广厦奖”,做好住宅性能认定工作,逐步改变粗放型房地产业发展模式。五是加快业主大会制度建设步伐,提高住房维修资金的社会效益,大力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努力使人民群众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住有所安、住有所乐。六是严格拆迁管理,进一步完善补偿安置机制,依法履行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权力,努力化解拆迁矛盾纠纷。
    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调整充实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将各地有实力、信誉好的龙头骨干企业纳入培育对象,加大扶持力度,搞好跟踪服务,引导优势企业调整结构,做大做强。引导专业企业提档升级,做专做精。争取省政府将一批优势建筑业企业纳入我省第二批享受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继续开展湖北省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装饰装修10强活动,加强部门协调,扶持具备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报交通、水利、通信等资质增项,增强企业综合能力。促进银行与建筑企业合作,为优势建筑企业提供与其能力相匹配的授信额度和工程保函。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境外市场。加大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建筑业科技水平。
打造湖北勘察设计品牌。支持武汉市 “工程设计之都”建设,发挥龙头作用,提高我省勘察设计业在国内外的品牌知名度,努力建设勘察设计强省。加强人才培养与激励,建立湖北省省级大师评选制度,发挥领军企业、大企业的带动作用。支持勘察设计行业拉长产业链,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鼓励企业走向外部市场,参与国内、国际竞争,拓展发展空间。深化行业改革,推进勘察设计单位改制,强化勘察设计市场化运作。发挥产业优势,建设产业集群,组织产业合作联盟或产业合作委员会,采取多种方式,打造以综合交通、水环境、低碳建筑、循环经济、地下空间等工程设计咨询业为重点的绿色产业群。
    (六)实施平安工程——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稳定
    强化工程质量监督。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工程质量关。规范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开展质量监督模式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加大专项检查和监督巡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全省示范检测机构创建考核,逐步建立秩序良好、遵纪守法的检测市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整体水平。强化住宅分户验收责任制,加大分户验收监督核查力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取消后,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应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这方面的情况,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解决好这个问题。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合理分解目标责任,严格考核,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重点监控和信用管理等手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湖北省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安全。修订完善燃气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并将其纳入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方案范畴,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城乡燃气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确保供气安全。开展全省水质督察工作,加强水质检测,努力扩大检测面,由市州拓展到全部设市城市,提高供水水质,保证供水安全,省辖市、直管市年底要全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神农架林区及各县(市)要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增加水质检测指标,让群众放心饮用“安全水”。加强城市地铁、桥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力度,建立城市大型桥梁及高架桥设施数据库,确保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运营安全。加强城建档案管理,修订完善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规范道路挖掘行为。
    (七)实施素质工程——致力高效服务,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牢固树立服务宗旨,着力培养民本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精减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规范窗口服务。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立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效、快捷的联系渠道。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网上审批范围,做到接办分离,减少中间环节,实行政务公开。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继续做好《湖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调研、起草、送审等相关工作。做好《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修改)》两个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等工作。配合省人大开展《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执法和调研。在系统内全面做好“五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和“一案一考评”工作,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将逐步到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部门要按照新的职能配置尽快理顺关系,开展工作,努力形成上下顺畅、左右协调、相互支持的工作关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都要通过分级培训,全面提高能力素质。继续办好县市长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和建委主任培训班,建立培训制度,提高培训实效。重视抓好湖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支持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和谐机关、和谐团队建设,认真做好机关服务和老干部工作,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增强建设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有较多的行政许可、建设资金安排、工程建设和监管等职能,是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高风险区”。因此,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警钟长鸣,严格自律,常算政治帐,不自毁前程;常算经济帐,不贪小失大;常算亲情帐,不忘恩负义。要严格遵守中央刚刚审议通过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严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绝不能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等各项监督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透明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遏制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一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局面,确保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
    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要求,继续在窗口行业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加强建设系统文明示范点的创建和动态管理,继续推进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文明职工、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要在系统内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加强典型宣传,弘扬新风正气。通过广泛、深入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化解建设行业出现的各种突出问题,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同志们,做好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把握大局,抢抓机遇,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